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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北京市商务委关于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通知
来源:区商务委网站 日期:2017-08-16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

  现将《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大检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

    

  大兴区商务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

    

  附件: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的通知

  

各区商务委、成品油经营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石油流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的通知》(商办运函〔2017〕 308号)精神,按照《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商务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商务安字〔2017〕 24号)要求,全力保障本市成品油企业经营安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运行环境,市商务委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份开展本市成品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专项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强化落实各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大检查工作要坚持单位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彻底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要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确保本市成品油企业经营安全。各区商务委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确保安全大检查工作深入落实,取得实效。

  二、工作安排

  2017年8月至10月,集中3个月的时间开展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一)企业自查(8月)

  各成品油经营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部署要求,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改工作。自查主要内容:

  一是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安全保障投入等情况。

  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安监、消防、公安等部门关于安全管理工作规定、要求落实情况,以及建立安全管理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及应急演练制度情况。

  三是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以及企业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设施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情况。

  四是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政府第266号令)执行情况,按照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健全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情况。 五是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应急处置方案情况,以及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及装备,开展应急预防演练情况。

  (二)联合检查(8至9月)

  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区商务部门同相关政府部门,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情况。

  (三)巩固提高(9至10月)

  市区商务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对隐患问题跟踪复查。特别是十九大期间,要做到严防死守,万无一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商务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企业经营安全管理,依托区安委会组织做好大检查工作。商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成品油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本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市区商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安全举报奖励机制,发动企业员工和社会群众对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举报,形成人人想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局面,确保大检查工作深入开展。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依法处理。

  (四)加强应急值守。十九大期间,市区商务部门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要加强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工作值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在职在岗,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同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信息报送工作,遇有突发情况要妥善处理,立即上报。

  专项大检查结束后,请各区商务委和成品油经营企业认真做好工作总结,并于10月10日前报送市商务委(储备调控处)。联系人:王云峰、刘璇,电话:87211603、87211605,传真:62548518,邮箱:wyf@bjcoc.gov.cn.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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